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设立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所的批复
[摘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我厅对你所报送的申请设立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所的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准予设立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黑龙 江分所。
[发布日期] 2013-07-05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会计师;事务所;财政厅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