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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垦区柴草垛出村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摘要] 各管理局,总局住建局、交通局、环保局,垦区公安局:     为进一步加强柴草垛出村工作,打造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按照省委农办、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全省农村柴草垛出村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黑农办联发〔2017〕20号)要求,总局制订了《垦区柴草垛出村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7-11-02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出村;草垛;总局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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