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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委、农机局、水产局、畜牧兽医局,省农垦总局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172号)精神,现就我省2016年度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前,符合我省农业、工程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和评审标准,且符合农业部、人事部《关于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教学科技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1993]农[人]字第52号)和《印发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1994]农[人技]字第4号)中规定的各项条件的高级农艺(畜牧、兽医)师、高级工程师(指农机工程和水产工程专业,下同)均可申报。
[发布日期] 2016-09-08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技术推广;农业;申报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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