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办公室关于转发黑政办明传〔2016〕7号文件的通知
[摘要] 各管理局: 现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开展城镇就业人员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16〕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将所属农牧场的基础数据汇总后,务必于6月1日12时前将表格电子版报送总局人社局,所有纸质表格需加盖公章后上报,逾期未报者承担相应责任。
[发布日期] 2016-07-15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总局;联系电话;黑龙江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