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扬全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表现优秀地市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环境保护局,省直管试点市环境保护局,垦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以来,全省各地环境保护部门严格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的有关要求,不断加大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力度,积极与公安部门联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发布日期] 2017-04-11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鹤岗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