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招生报名考务费收入分成标准的批复
[摘要] 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招生报名考务费收入分成标准的批复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招生报名考务费分成比例的函》(黑教财函[2009]108号)、《关于调整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聘请监考人员费用的函》(黑教财函[2009]118号)收悉。
[发布日期] 2009-07-10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成人高考;招生;分成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