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建设系统春节期间建设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市、县(行署)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建设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松北区建设局: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2010】58号)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的通知》(黑安办发【2011】5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春节期间建设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以及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建设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要切实做好地铁等冬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管和市政公用行业、房屋使用的安全管理,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违法行为。
[发布日期] 2011-01-24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报送;安全;春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