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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非煤矿山安全条件合格证的通知
[摘要]
关于废止非煤矿山安全条件合格证的通知 各市(地)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我省自2002年初对非煤矿山企业恢复实行小型矿山安全条件认证制度以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积极开展认证工作,认真组织矿山企业编制开采设计,推动了矿山企业实施规范化、正规化开采。
[发布日期] 2006-02-15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安全;矿山;许可证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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