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完善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分工和成立专家组的通知
[摘要] 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绥芬河市、抚远市卫生计生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人口计生委: 为及时准确地掌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情况,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精准帮扶工作,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信息档案标准和规范的通知》(国卫办家庭发〔2016〕22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的通知》(国卫办家庭发〔2016〕33号)要求,决定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信息档案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
[发布日期] 2016-08-24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计划生育;家庭;联系人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