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纳入国有控股粮食收储企业尽职调查范围律师事务所名单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县(市)粮食局,省农垦总局粮食局,省属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最低收购价稻谷收储库点认定工作的通知》(中储粮黑[2016]371号)要求,结合各地推荐和通过2015执业年度报告审查的律师事务所情况,经商中储粮分公司及农发行同意,确定了纳入国有控股粮食收储企业(不含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下同)尽职调查范围的律师事务所名单。
[发布日期] 2016-11-14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事务所;收储;律师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