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
[摘要]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精神,加强我省孤儿保障工作,维护孤儿合法权益,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孤儿保障工作,建立健全我省孤儿保障制度,使孤儿切实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实现“生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学有所教、壮有所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是加强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
[发布日期] 2011-05-19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孤儿;儿童;福利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