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春季开(复)工安全生产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摘要] 各市(行署)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建设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松北区建设局,绥芬河、抚远建设局: 为确保春季开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全省建设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黑安发[2012]1号文件和省政府有关要求,全省建设系统从2月20日至4月20日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我省解冻期施工特点,将春季开(复)工安全生产和本次大检查的有关要求和通知如下: 一、调整心态,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春节过后,许多工人还依然沉浸在节日和假期的喜庆气氛当中,另外,大量的新工人进入施工现场,这些因素,造成了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从心理上准备不足,工人往往降低了安全生产意识,易发安全生产事故。
[发布日期] 2012-02-20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安全;工作;施工现场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