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摘要]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人民政府: 为了贯彻落实11月30日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近期省领导指示精神,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察工作的通知》(黑安发[2004]29号)的要求,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对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黑河、绥化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主要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本地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 2、本地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基本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执行情况,值班值宿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4、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所取得的成绩(要有数字); 5、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调整情况、烟花爆竹安全“三下乡”活动开展的情况及安全评估检查情况; 6、安全执法检查情况; 7、安全预评价及“三同时”执行情况; 8、《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发放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发放工作进展情况; 9、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情况; 10、本地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及结案情况。
[发布日期] 2004-12-08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化学品健康与安全
[关键词] 安全;烟花爆竹;化学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