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 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级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摘要] 省财政厅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 《黑龙江省省级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行署、市、县财政局、农业委员会: 为规范和加强省级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省级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09-08-18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产业化;省级;农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