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意见
[摘要]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意见 厅直有关单位,各行署、市、县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27号)精神,有效治理财政投资和政府采购项目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黑龙江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黑龙江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结合财政职能和实际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阶段性目标 (一)总体要求。
[发布日期] 2010-04-27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采购;政府;资金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