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抓紧完成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分解确定工作的通知
[摘要] 黑水发〔2014〕463号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抓紧完成水资源管理 “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分解确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水务局,省农垦总局水务局、省森工总局水利局,绥芬河市水务局、抚远县水务局: 市(地)、县(市、区)两级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分解确定工作,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黑政办发〔2014〕45号)的重要基础支撑,是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管理的前提,是水资源支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的重要保障。
[发布日期] 2014-12-04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水资源;分解;红线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