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业厅关于命名第十五批省级林业龙头企业的决定
[摘要] 各市(地)林业(营林)局,绥芬河、抚远市林业局,省尚志、庆安国有林场管理局: 按照《黑龙江省林业厅发展省级林业龙头企业的意见》(黑林发〔2005〕71号)要求,经企业申请,有关市(地)县(市、区)林业(营林)局推荐,专家评审组实地考核认证,省林业厅林业龙头企业领导小组审批,决定命名国营松江胶合板厂、黑龙江柏森伟业木制品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广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黑龙江圣丰伟业木制品有限公司、绥棱金秋木业有限公司、伊春中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北货郎森林食品有限公司、伊春市侨艺有限责任公司、伊春高山森林食品市场有限公司翠峦分公司9家企业为省级林业龙头企业。
[发布日期] 2016-03-09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林业科学
[关键词] 有限公司;木业;有限责任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