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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摘要]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大兴安岭行署安委办,各市安委办,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委办,省公安厅、交通厅、环保厅、工商局、质监局: 为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要求,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有关工作部署,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厅际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精神和年初执法计划,省政府安委办拟于7月下旬开展一次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主要内容 检查的重点是:沿江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生产 过程中含有危险化工工艺的、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剧毒化学品的、生产火灾危险性为甲类危险化学品的、易燃易爆和易中毒的小化工企业。
[发布日期] 2012-12-12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化学品健康与安全
[关键词] 安全;化学品;生产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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