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实施意见
[摘要] 各市(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绥芬河市、抚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5〕77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6〕45号)精神,切实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结合工商(市场监管)职能,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发布日期] 2016-08-10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计算机科学(综合)
[关键词] 侵权;假冒;网络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