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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农作物品种省级审定
[摘要]
职权名称 主要农作物品种省级审定 职权编码 230000-01-0-0990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审核转报 否 职权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3年6月29日修正): 第十五条 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在推广应用前应当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申请者可以直接申请省级审定或者国家级审定。
[发布日期] 2016-03-22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审定;农作物;品种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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