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业厅关于加强人工林皆伐管理的通知的说明
[摘要] 省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批复》(国函〔2016〕32号)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通知》(林资发〔2016〕24号)要求,结合我省近年来执行年森林采伐限额中易出现的问题,我厅以《通知》形式加以明确,现就《通知》内容说明如下: 一、《通知》内容是国务院规定的。
[发布日期] 2017-12-07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林业科学
[关键词] 采伐;限额;通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