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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未经批准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进行科学考察、标本采集、拍摄电影、录像活动的处罚
[摘要] 职权名称 外国人未经批准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进行科学考察、标本采集、拍摄电影、录像活动的处罚 职权编码 230000-03-0-1015 职权类型 行政处罚 审核转报 否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经国务院批准,1993年农业部令第1号):  第三条第三款 《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可以由其所属的渔政督管理机构行使。
[发布日期] 2016-03-24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职权;野生动物;水生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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