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重建五级报刊审读网加强审读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新闻出版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哈尔滨铁路局新闻出版局(处),各报刊社及其主管部门: 现将经省新闻出版局讨论通过的《黑龙江省重建五级报刊审读网加强审读工作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01-08-27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新闻出版局;审读;总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