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镇医养设施建筑设计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摘要] 黑建设〔2017〕3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镇医养设施建筑设计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地)住建局(建委)、绥芬河市、抚远市住建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住建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计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2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我省城镇医养结合养老设施建筑(含改扩建)设计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经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城镇医养设施建筑设计技术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7-02-15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医养;黑龙江省;养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