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摘要]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各市(地)、省直管县(市)住建局(建委),省农垦总局住建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 为认真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进一步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和消除所有在建工程在用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隐患,制定有力措施,防范事故发生,省住建厅决定从2013年4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治理行动”并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项治理内容 对全省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建筑起重机械和与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相关的施工、监理、安装拆卸、租赁、建设单位进行检查,具体内容是: (一)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和使用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1. 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和使用登记手续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建筑起重机械在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装和使用现象。
[发布日期] 2013-03-21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起重机械;建筑;安装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