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乡镇自动雨量监测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摘要]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全省各地的雨情信息,提高对洪涝、干旱等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水平,增强防灾减灾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06年6月前全省要完成乡镇自动雨量监测点建设工作。
[发布日期] 2005-08-19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监测点;雨量;自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