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指标体系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环境保护局: 为了增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指标体系》(环发﹝2014﹞32号)的可操作性,细化评分规定,现将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指标体系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环办﹝2014﹞9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落实相关工作。
[发布日期] 2014-12-08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达标率;指标;生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