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进行有关水生野生动物科学考察、标本采集、拍摄电影、录像等活动审批
[摘要] 职权名称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进行有关水生野生动物科学考察、标本采集、拍摄电影、录像等活动审批 职权编码 230000-01-0-0980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审核转报 否 职权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经国务院批准,1993年农业部令第1号): 第十六条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进行有关水生野生动物科学考察、标本采集、拍摄电影、录像等活动的,必须经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发布日期] 2016-03-22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水生;野生动物;职权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