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产煤市(地)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龙煤控股集团: 为规范全省煤矿建设秩序,切实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446号)和《关于印发加强煤矿建设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2〕153号)有关文件规定,现对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 各产煤市(地)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龙煤控股集团要高度重视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及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要将煤矿建设项目纳入日常安全监管范围,坚持建设项目高标准,严要求,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建设安全。
[发布日期] 2014-04-14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应急;建设项目;煤矿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