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双桦公路集贤段等六段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的批复
[摘要] 关于延长双桦公路集贤段等六段公路 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的批复 集贤县、宝清县、林口县人民政府,省收费公路管理局: 你们《关于申请延长同三公路集贤段、双桦公路集贤段车辆通行费期限的请示》(集政呈[2008]58号)、《关于依宝公路七宝界至宝清段延期收费年限的请示》(宝政呈[2008]53号)、《关于延长哈同公路同江收费站收费期限的请示》(黑收路发[2008]107号)、《关于延长黑大公路黑河至北安段收费期限的请示》(黑收路发[2008]140号)、《关于延长国道202线黑河至大连公路牛头山大桥收费期限的请示》(黑收路发[2008]144号)、《关于八林公路林口至穆棱段机动车辆通行费延长收费期限的请示》(林政呈[2009]14号)收悉。
[发布日期] 2009-06-17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车辆通行;收费;公路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