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8921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关于拨付商贸流通行业统...
关于召开全省粮食流通暨粮食系统党风廉政...
关于申报2011年煤矿安全技术改造项目...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
省局关于转发《关于非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
关于印发《省农委处以上干部学习贯彻党的...
关于开展2014年农药市场交叉执法检查...
关于划定2015年秸秆禁烧区限烧区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农垦总局: 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家和省关于秸秆禁烧的有关要求,各地要划定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域,合理划定禁烧区。
[发布日期] 2015-09-17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秸秆;禁烧;综合利用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132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