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68921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关于划定2015年秸秆禁烧区限烧区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农垦总局: 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家和省关于秸秆禁烧的有关要求,各地要划定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域,合理划定禁烧区。
[发布日期] 2015-09-17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秸秆;禁烧;综合利用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133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