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人社系统承担的2011年度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完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人社系统承担的2011年度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黑政办发[2011]14号)中涉及人社系统职能的各项任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基本实现全民医保 (一)全面完成医保扩面任务。
[发布日期] 2011-06-24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医疗保险;医保;医改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