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厅际联席会议部分成员单位协调会议的通知
[摘要] 关于召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 厅际联席会议部分成员单位协调会议的通知 牡丹江市政府,省公安厅、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消防局,省电力公司,牡丹江市安全监管局,牡丹江市骄阳石化有限公司、宁安市天恒实业有限公司: 根据《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牡丹江市骄阳石化有限公司和宁安市天恒实业有限公司所属3座加油站违规行为处理建议的函》(牡政函〔2011〕78号)的请求,经我局领导研究,决定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3座加油站后续处理问题。
[发布日期] 2012-11-19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化学品健康与安全
[关键词] 牡丹江市;天恒;宁安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