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假劣食品进一步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通知
[摘要] 各市(行署)政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假劣食品进一步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通知》(食安办〔2011〕2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1-11-10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食品安全;农村;食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