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
[摘要]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意见》,增强推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意见》深刻阐述了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丰富内涵、基本要求和重要任务,明确提出实施安全发展战略,进一步明确了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重大政策措施,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文件。
[发布日期] 2012-07-01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安全;生产;加强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