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开展2015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行署)、绥芬河市、抚远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旅游局、消费者协会,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旅游局、消费者协会: 为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提升自身卫生管理水平,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2015年,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旅游局、省消费者协会决定继续联合开展全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 2015-04-23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卫生;公共场所;分级管理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