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业厅关于印发2017年候鸟保护春季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摘要] 各市、县(市、区)林业(营林)局,伊春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省农垦总局林业局,有关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国家林业局等7部委联合下发《关于严厉打击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要求和省长陆昊的重要指示精神,督促检查各地市落实黑龙江省林业厅《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黑龙江省林业厅2017年候鸟保护春季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发布日期] 2017-03-27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林业科学
[关键词] 野生动物;保护;候鸟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