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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条件审查办法的通知
[摘要]
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安全条件审查办法的通知 各市(地)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处): 随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工作的不断深入,各级安全监管人员较为全面地掌握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知识,基本具备了独立审查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条件的能力。
[发布日期] 2005-08-04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化学品健康与安全
[关键词] 化学品;危险;审查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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