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关于收回黑龙江宁康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
[摘要] (黑食药监药通〔2017〕166号) 在省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黑龙江宁康医药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总局令28号),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14号)规定,决定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
[发布日期] 2017-07-12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总局;宁康;令号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