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省劳动模范的决定
[摘要]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省第十届劳动模范表彰大会以来,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立足岗位,扎实工作,积极推进“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开创了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崭新局面,涌现出一大批业绩卓著、贡献突出的模范先进人物,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他们是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创新的时代先锋,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行动楷模。
[发布日期] 2012-10-16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有限公司;哈尔滨;村农民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