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药用明胶、明胶空心胶囊检验进行监督管理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绥芬河市、抚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保证药品、医疗机构制剂安全,进一步加强对药用明胶、明胶空心胶囊检验的监督管理,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药用明胶、明胶空心胶囊必须按药典标准全项检验,结果符合要求的方可销售、使用。
[发布日期] 2012-04-27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检验;明胶;全项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