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黑龙江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99号)精神,确保如期完成我省16670万亩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和建设任务,经省政府同意,建立黑龙江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联席会议制度。
[发布日期] 2017-09-04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联席会议;工作;划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