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地方林业2013年度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的报告
[摘要] 国家林业局: 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林业局关于全国“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林资发〔2011〕92号)要求,我们对全省地方林业2013年度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采伐限额执行情况 “十二五”期间,我省地方林业年森林采伐限额628万立方米, 2013年度实际消耗蓄积270.19万立方米,占采伐限额总量的43.02%。
[发布日期] 2014-03-24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林业科学
[关键词] 采伐;万立方米;蓄积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