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七台河市长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二井 “11.7”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
[摘要] 关于七台河市长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二井 “11.7”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产煤市人民政府,龙煤集团及分公司、沈煤集团鸡西盛隆公司、中煤龙化哈尔滨矿业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7日5时44分,七台河市长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二井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
[发布日期] 2007-11-08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事故;瓦斯;煤矿安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