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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转发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期间和汛期森林旅游安全管理工作通知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县(市、区)林业(营林)局,省尚志、庆安国有林场管理局,鸡西绿海林业有限公司,省森林与环境科学研究院,省森林植物园,省濒危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东北林大帽儿山实验林场,各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各级湿地公园管理局: 现将国家林业局森林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期间和汛期森林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林园旅字〔2016〕3号)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高度重视森林旅游安全工作,严格落实森林旅游监管责任,指导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等森林旅游景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报告重大安全或突发事件,确保森林旅游安全万无一失。
[发布日期] 2016-04-29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林业科学
[关键词] 森林;旅游;管理局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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