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关于印发《黑龙江垦区日本政府贷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要]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关于印发《黑龙江垦区日本政府 贷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分局、八一农大,各农牧场,总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确保垦区利用日本政府贷款进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投资效益,减少债务汇率风险,加强对外资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外资安全、合理的有效使用和回收,根据外经贸部《关于使用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办法》(〔1995〕外经贸贷发30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2000〕财金183号)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垦区实际,总局制定了《黑龙江垦区日本政府贷款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08-11-14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分局;贷款;总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