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品种权侵权案件的处罚
[摘要] 职权名称 对品种权侵权案件的处罚 职权编码 230000-03-0-1031 职权类型 行政处罚 审核转报 否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1997年国务院令第213号2013年1月31日修订): 第三十九条 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品种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布日期] 2016-03-24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职权;货值;品种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