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煤矿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产煤市(地)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站),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沈煤集团鸡西盛隆公司、中煤龙化(集团)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国家安监总局等四部门《关于推进小型煤矿机械化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行〔2010〕17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煤炭产业结构,提高煤矿机械化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结合我省煤矿地质条件复杂、煤层薄、储量少、井型小等实际情况,现就加强煤矿技术改造建设项目(改扩建、资源整合、机械化改造)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必备条件 (一)实施改扩建、机械化改造以及资源整合主体煤矿必须是合法煤矿。
[发布日期] 2012-02-17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煤矿;改造;审批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