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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防范煤矿水害事故紧急通知的通知
[摘要] 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 防范煤矿水害事故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产煤市(地)政府(行署)安全生产委员会,龙煤控股集团及分公司,沈煤集团鸡西盛隆公司,中煤龙化哈尔滨矿业有限公司: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防范煤矿水害事故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09〕43号)转发给你们,同时对加强煤矿水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2-12-12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煤矿;水害;防治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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