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规范文本的通知
[摘要]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规范文本的通知 各市(行署)、县(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 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由原28个县(市)已扩大到全省各县(市、区),为强化对危房改造工作的管理,按期完成国家下达给我省的农危房改造任务,我省制定了《黑龙江省农村危房改造档案规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设专人按《文本》的内容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有序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发布日期] 2011-08-29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危房改造;农村;文本 [时效性] Effective